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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护理专业能转专业吗](/draw/thumb/89668/b44182e340bfb207c0d2d9efb9ae7ec9.png)
可以
一、 转换专业目的
本科生(含长学制学生)转换专业的目的旨在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的专业兴趣,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利用学校教学资源。
二、 转换专业原则
1、 医学部内部、医学部与本部之间本科(含长学制)各专业可以互转。
2、 综合考虑我校教学资源的使用和配置,各专业转出人数和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人数10%。
三、 转换专业申请条件
1. 大学一、二年级本科生;
2. 大学入学成绩(不含各类加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 总分高于拟转入专业在当地招生录取最低分*;
(2) (拟转入专业在当地招生录取最低分*-学生大学入学总分)÷拟转入专业在当地招生最低分≤1%。
3. 品学兼优,未曾受过处分;
4. 已修课程GPA在2.90及以上,没有不及格或补考课程。
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 招生时特别约定或提前批录取的专业;
2、 定向生、国防生、委托培养的学生、非竞赛型保送生;
3、 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五、 转换专业程序
1、 医学部教育处每年四月份启动转换专业工作。各学院(部)根据教学资源情况拟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人数、条件及考核办法。
*注:如果拟转入专业在当地未招生,该专业最低分参考同层次专业(本博、本硕、本科)当地最低录取分。
2、 申请转换专业的学生需填写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交所在学院(部)教学办公室,由所在学院(部)审核同意后,到拟转入学院(部)教学办公室报名,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参加拟转入学院(部)组织的转换专业考核。转入
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由医学部教育处负责组织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者按弃权处理。
3、 接收学院(部)将考核合格拟接收转入学生的名单及申请表报医学部教育处审批。被批准转换专业的学生,在批准两周内到医学部教育处办理相关手续,正式成为转入学院(部)所属专业的学生。
4、 原所在学院(部)将已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学生学籍材料原件转交转入学院(部),学生原所在学院(部)存复印件,大学本部学生还需将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及学生档案交医学部。
六、 转换专业管理
1、 接收学院(部)视转换专业学生课程进度情况建议学生转入同年级或低一年级,报医学部教育处批准。
2、 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接收学院(部)应当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对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进行认定。
3、 拟转换专业的学生如果在提出申请的学期期末考试中出现不及格课程将取消转换专业资格。
4、 学生只能转专业一次。
5、 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转回。
七、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专业长学制学生因本科分流转换专业,不在上述范畴,具体办法参见《关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长学制学生阶段分流出口设置的补充意见》(北医(2008)部教字18号)。
八、 上述办法适用于医学部学生及拟转入医学部的大学本部学生,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医学部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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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北大医学部2014年最新的转专业管理规定:
一、转换专业目的
本科生(含长学制学生)转换专业的目的旨在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的专业兴趣,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利用学校教学资源。
二、转换专业原则
1.医学部内部、医学部与本部之间本科(含长学制)各专业可以互转:
(1)同层次专业可以互相转换(本博连读专业之间、本硕连读专业之间、本科专业之间),层次不变,学制改为转入专业学制;
(2)高层次专业可以向低层次专业转换(本博转向本硕或本科、本硕转向本科),层次、学制改为转入专业层次及学制;
(3)低层次专业向高层次专业转换(本科或本硕转向本博、本科转向本硕),一律转为本科层次,按本科毕业出口。
2.综合考虑我校教学资源的使用和配置,各年级各专业每年转出人数和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人数10%,具体转出人数及申请次数由各学院决定。
三、转换专业申请条件
1.大学一、二年级本科生(具体转换专业年级由各学院决定);
2. 转入医学部各专业大学入学成绩(不含各类加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总分高于拟转入专业在当地招生录取最低分*;
(2)(拟转入专业在当地招生录取最低分*-学生大学入学总分)÷拟转入专业在当地招生最低分≤1%。
3. 医学部申请转入本部专业的学生,其大学入学成绩(不含各项加分)须高于当年当地同批次理科录取分数线加代码级差*。
4.品学兼优,未曾受过处分;
5.已修课程GPA在2.90及以上,没有不及格或补考课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招生时特别约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2、定向生、国防生、委托培养的学生;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二、转换专业程序
1、医学部教育处每年四月份受理专业转换工作。各学院(部)根据教学资源情况拟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人数、条件及考核办法。
2、申请转换专业的学生需填写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交所在学院(部)教学办公室,由所在学院(部)审核同意后,到拟转入学院(部)教学办公室报名,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参加拟转入学院(部)组织的转换专业考核。转入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由医学部教育处负责组织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者按弃权处理。
3、接收学院(部)将考核合格拟接收转入学生的名单及申请表报医学部教育处审批。被批准转换专业的学生,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内到医学部教育处办理相关手续,正式成为转入学院(部)所属专业的学生。
1、原所在学院(部)将已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学生学籍材料原件转交转入学院(部),学生原所在学院(部)存复印件,大学本部学生还需将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及学生档案交医学部。
一、转换专业管理
1、接收学院(部)视转换专业学生课程进度情况建议学生转入同年级或低一年级,报医学部教育处批准。
2、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接收学院(部)应当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对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进行认定。
3、拟转换专业的学生如果在提出申请的学期期末考试中出现不及格课程将取消转换专业资格。
4、学生只能转专业一次。
5、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转回。
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长学制学生因本科分流转换专业,不在上述范畴,具体办法参见《关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长学制学生阶段分流出口设置的补充意见》(北医(2008)部教字18号)。
三、上述办法适用于医学部学生及拟转入医学部的大学本部学生,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医学部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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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学部护理学的就业前景如何?大二可转专业(比如转临床)吗?是否顺利?知道的回答,谢谢!
一、 转换专业目的
本科生(含长学制学生)转换专业的目的旨在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的专业兴趣,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利用学校教学资源。
二、 转换专业原则
1、 医学部内部、医学部与本部之间本科(含长学制)各专业可以互转。
2、 综合考虑我校教学资源的使用和配置,各专业转出人数和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人数10%。
三、 转换专业申请条件
1. 大学一、二年级本科生;
2. 大学入学成绩(不含各类加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 总分高于拟转入专业在当地招生录取最低分*;
(2) (拟转入专业在当地招生录取最低分*-学生大学入学总分)÷拟转入专业在当地招生最低分≤1%。
3. 品学兼优,未曾受过处分;
4. 已修课程GPA在2.90及以上,没有不及格或补考课程。
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 招生时特别约定或提前批录取的专业;
2、 定向生、国防生、委托培养的学生、非竞赛型保送生;
3、 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五、 转换专业程序
1、 医学部教育处每年四月份启动转换专业工作。各学院(部)根据教学资源情况拟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人数、条件及考核办法。
*注:如果拟转入专业在当地未招生,该专业最低分参考同层次专业(本博、本硕、本科)当地最低录取分。
2、 申请转换专业的学生需填写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交所在学院(部)教学办公室,由所在学院(部)审核同意后,到拟转入学院(部)教学办公室报名,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参加拟转入学院(部)组织的转换专业考核。转入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由医学部教育处负责组织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者按弃权处理。
3、 接收学院(部)将考核合格拟接收转入学生的名单及申请表报医学部教育处审批。被批准转换专业的学生,在批准两周内到医学部教育处办理相关手续,正式成为转入学院(部)所属专业的学生。
4、 原所在学院(部)将已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学生学籍材料原件转交转入学院(部),学生原所在学院(部)存复印件,大学本部学生还需将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及学生档案交医学部。
六、 转换专业管理
1、 接收学院(部)视转换专业学生课程进度情况建议学生转入同年级或低一年级,报医学部教育处批准。
2、 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接收学院(部)应当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对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进行认定。
3、 拟转换专业的学生如果在提出申请的学期期末考试中出现不及格课程将取消转换专业资格。
4、 学生只能转专业一次。
5、 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转回。
七、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长学制学生因本科分流转换专业,不在上述范畴,具体办法参见《关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长学制学生阶段分流出口设置的补充意见》(北医(2008)部教字18号)。
八、 上述办法适用于医学部学生及拟转入医学部的大学本部学生,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医学部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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